你們好! 本人有所請求 ! 敬請各位勿再發給我有以下條款約的任何電郵eMail,短信sms甚至手寫的信件 ... ! 本人處世光明正大不受任何莫須有之辱加之罪 ! 我乃[八達通]盜賣客戶資料的過二萬圓損失受害者 ! 不欲見到尤如類似[港鐵]與[八達通]之類的欺騙條文. 多得各位多年關顧,本人銘謝 !
此條文附加於電郵收件者之身上, 而該電郵是間接公開式同時發放給眾多人仕一齊收件. 如此行為之發件人己不受該條款之規律 ! 另外其所謂此乃[私人資訊]那麼是私人的又為何公開予別人觸犯該條款???!!! 再者;資訊應該不會是屬於私人的,資訊必定是社會大眾的複數集成的,怎能變成個人的私人的佔有 ! 只能說是私人資料,信息,訊息或者文件,信函 ! 發明此條款者叵心頗測 !
以下是如此保文.....請台鑒 .
㊣【此檔案仍屬私人資訊性質,並且只預期給予這電郵地址的收件者開啟和閱覽。如果您不是這電郵地址的收件者,便不能使用或散播這資訊。 由您閱讀這電郵開始,您即表示同意將這資訊保密,並不會使用在上述指定或預期目的範圍以外。】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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